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1号通告,检出16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北碚区百亘副食超市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大渡口区家家欣百货超市销售的洗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涪陵区宜来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北区刘贵川农副产品店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九龙坡区九龙镇剑龙北路1号附156号韩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重庆市黔江区佳惠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海鑫城店销售的泥鳅(活),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
阿维菌素是一种抗生素类药物,用于杀虫、杀螨、杀线虫,具有广谱、高效、低残留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阿维菌素在油麦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违规使用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蛙、泥鳅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丰都县凤梧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康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吃鸡翅(椒香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江津区猩猩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正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正沣铜梁翅尖糊香辣味(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万州区静园路灵月焱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万州区文欢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铜绿假单胞菌对于免疫力较弱的人群健康风险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还可能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奉节县李家妹儿副食店销售的干山药,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开州区影慧副食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涪陵区志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萝卜干(酱腌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干制蔬菜(脱水马铃薯除外)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超过0.2g/kg。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作用;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致。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在腌渍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限量为1.0g/kg。
5批次食品检出其他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其他问题,分别为重庆市大足区聚之丰圆餐厅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垫江县誉哆哆副食经营部销售的花生,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合川区规矩老火锅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九龙坡区谢家湾秦海波火锅店销售的鸭肠,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重庆市潼南区优多食品超市嘉瑞店销售的猪黄喉,甲醛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得检出。消毒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涤剂不符合标准;也可能是洗涤剂或消毒剂未彻底冲洗干净等。
黄曲霉毒素B1是一种强致癌性的真菌毒素。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B1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中规定,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及其制品中的最大限量值为20μg/kg。花生中黄曲霉毒素B1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使用的原料受到黄曲霉等霉菌的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80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