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本期公布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等10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内容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检结果
由于抽样、检验周期的差异性,自然合格样品与不合格样品在时序上没有对应关系。因此,本期公布不同时间节点检验的792批次合格样品、53批次不合格样品,主要反映每个独立样品的检验结果,两者之间的任何数据计算、结论均没有现实意义。
二、不合格食品的处置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市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并依法开展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等核查处置工作,实现“抽、检、处、控、研”食品安全监管闭环管理。标称外地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特别提示
(一)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批号不合格食品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电话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
(二)查询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具体信息,请登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监督抽查公开专栏。
附件: 1. 成都市2022年度第18号食品监督抽检样品汇总表.pdf
2. 本次检验项目-2022年第18号.pdf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日期:202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