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8月12日
驻马店市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发展肉牛产业和实施奶业振兴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我市农作物秸秆资源优势,大力推进肉牛奶牛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秸秆变肉换奶、增加农民收入、消费结构升级,将发展肉牛奶牛产业作为乡村产业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强力推进。大力推进布局区域化、生产标准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产业化、产品绿色化,着力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肉牛奶牛产业打造成我市的特色产业、优势产业和品牌产业。
(二)基本原则
——坚持农牧循环。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过腹转化增值和养殖粪污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促进变废为宝、种养结合、循环发展。
——坚持规模养殖。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批养牛大县,夯实产业基础。
——坚持龙头带动。深化以大带小协同发展机制,推行“户繁、企育、龙头带动”“规模养殖、集群发展”等产业模式,培育壮大一批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发展活力。
——坚持链式发展。围绕牛源奶源不足、上下游联结不紧等发展短板,不断延链补链强链,促进种养加销一体化,实现产业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融合发展。
——坚持联农带农。千方百计让农民参与到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的各环节、全链条,把就业岗位和产业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留给农民,优先帮带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牛饲养量达到160万头,奶类产量达到35万吨,肉牛奶牛一产产值达到15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达到800亿元。到2030年,全市肉牛奶牛现代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全面建立,产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全省领先。
二、重点工作
(一)推动生产科学化区域化布局。在综合考虑土地承载能力、饲草饲料资源等地域优势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全面统筹,科学布局,按照西部和西南部浅山丘陵地区发展农户肉牛养殖、平原地区发展肉牛奶牛规模饲养的思路,大力推广“乡镇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村集体建场、经营主体租赁”“投资平台建场、经营主体租赁”等发展模式,开展养牛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户创建活动,加快扩大养殖规模,实现我市肉牛奶牛的科学化生产、区域化布局。支持各县区争创全国肉牛奶牛增量提质项目县和河南省养牛大县。到2025年,除泌阳县、确山县外,培育肉牛奶牛饲养量10万头以上的养牛大县4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大力发展母牛养殖。支持肉牛基础母牛扩群倍增和高产奶牛扩繁,夯实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基础。支持引进良种母牛,大力推广性控冻精、胚胎移植等先进繁育技术,不断扩大母牛存栏数量。鼓励规模育肥场与母牛养殖场(户、合作社)通过订单生产等方式,建立稳定牛源供给渠道,促进育繁一体化发展。落实好上级政策,对养牛大县符合条件的肉牛基础母牛经营主体,按照每年投保基础母牛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规模奶牛养殖场开展高产奶牛扩繁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新增母犊每头补贴不高于800元。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肉牛基础母牛和高产奶牛进行奖补。到2025年,发展肉牛基础母牛30万头以上,高产奶牛7.5万头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提升标准化规模化养殖水平。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新增产能在加工龙头企业周边布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就地就近加工增值。落实好上级政策,对新建标准化畜位肉牛500个以上、奶牛300个以上的养殖场,分别按照每个畜位不高于1000元、不高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场补贴不高于2000万元;实施奶畜中小牧场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养殖标准化。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新建扩建标准化畜位肉牛100-499个、奶牛100-299个的养殖场进行奖补。到2025年,肉牛、奶牛规模养殖比重分别达到40%以上、9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饲草供给能力。各县区要建立和完善秸秆饲料化利用专业收贮体系,强化种养结合示范引领,鼓励大型规模养殖场自建优质饲草基地。落实粮改饲试点、杂交构树种植等项目,鼓励在浅滩、湿地和河道等种植牧草,提升优质饲草供给能力,保障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到2025年,全市秸秆饲料化利用率达到40%以上,优质饲草发展到3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创建一批以肉牛奶牛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带动产业发展。支持夏南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做大做强,培育恒都、首农、振泰新宇等肉牛养殖龙头企业。支持花花牛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鼓励正阳乐源和平舆诚信瑞亚开展国家级休闲观光牧场创建,加快西平优然和遂平优然项目建设,持续招大引强,带动社会化牧场发展。到2025年,乳品企业奶源自给率达到55%,省级以上肉牛奶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夏南牛品牌建设。提升夏南牛国家核心育种场生产管理水平,推动夏南牛种公牛站建设,不断扩大夏南牛核心群规模,提升夏南牛的供种能力。加强夏南牛品种的选育与无角系新品种的培育,进一步提升夏南牛的生产性能。加大夏南牛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夏南牛的品牌影响力。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夏南牛品牌建设和推广进行支持。到2025年,全市夏南牛存栏达到50万头以上,夏南牛冻精年推广达到10万剂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延伸肉牛奶牛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肉牛奶牛产业链条,提高产业附加值,推动肉牛奶牛产业融合发展。逐步规范肉牛屠宰,落实“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引导泌阳恒都、西平启明重点发展生鲜精细分割、火锅料理、调理牛排、酱卤等产品,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提高产品的档次,增加产品的种类,提升产业加工附加值。加快推进驻马店市伊利乳品加工厂项目建设,鼓励正阳君乐宝和上蔡牛硕扩大产能,持续发展巴氏奶、酸奶等低温奶,开发奶酪、功能性乳制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强化疫病预防。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持续强化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开展国家级、省级“两病”(布鲁氏菌病、结核病)净化场、净化示范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小区创建,提高生物安全水平。逐步完善和落实好病死牛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两病”净化示范区1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九)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种养结合,鼓励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签订协议等方式,就地就近消纳粪污。引导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探索发展模式,对新建或未纳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等项目的肉牛奶牛养殖场,引导其与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相结合,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支持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美丽牧场”和“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各县区要统筹相关涉农资金,对肉牛奶牛养殖场创建市级以上美丽牧场和标准化示范场进行奖补。(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市县要组建专家技术服务专班,重点围绕肉牛奶牛种质资源挖掘与利用、健康智能养殖、优质饲草供给、重大疫病精准诊断等开展技术服务。各县区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技术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服务水平。鼓励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为中小养殖场(户)提供繁育、饲喂、诊疗、防疫等全过程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十一)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要积极发挥肉牛奶牛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引领带动作用。依托上述主体实施的肉牛奶牛产业项目,投入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应优先形成物化资产,并通过方案、协议等形式,明确土地流转、就业务工、带动生产、帮助产销对接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生产托管等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参与进来,形成企业和农户产业链上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格局,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确保群众充分受益,并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倾斜。(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级肉牛奶牛产业发展领导专班,负责组织制定完善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要将肉牛奶牛产业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实行项目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发展任务,为肉牛奶牛产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金融工作局、科技局、乡村振兴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强化财政支持。各县区要统筹农业生产发展、动物防疫补助、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资金、利用地方专项债,推进产业快速发展。支持养牛大县建立肉牛奶牛风险补偿资金和应急续贷周转金资金池,推广新型“政银担保投”联动支农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支持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对养牛大县内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于发展肉牛奶牛养殖的贷款,按不高于2%给予贴息。(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圈舍和活体抵押、应收账款质押、保单贷款等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切实降低肉牛奶牛产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支持脱贫户、监测户运用小额信贷发展肉牛奶牛养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向肉牛奶牛帮带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加快完善保险政策,开展基础母牛保险,继续实施育肥牛和犊牛地方特色保险。鼓励社会资本和涉农基金投资,聚焦肉牛奶牛产业链上下游开展产业布局和延链、补链型股权投资及产业并购,培育龙头企业,带动肉牛奶牛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用地支持。各县区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详细规划时,要明确肉牛奶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用地规模和用地结构,引导肉牛奶牛屠宰、加工项目在县域内统筹布局,向产业园区集聚。经批准可利用一般耕地、未利用地及低效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肉牛奶牛养殖设施。(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监督管理。各县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财政等部门要切实加强肉牛奶牛产业项目的谋划,提高在产业类项目中的占比,并加强对肉牛奶牛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和绩效自评工作,将验收及评价结果报市级部门。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和财政等部门要采取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等方式,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县区和项目开展实地复核工作,对发现问题要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或不能实现年度绩效目标的,取消或减少肉牛奶牛项目分配资金,确保财政资金投向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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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