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创建成效,自2022年11月中旬起,北京市食安委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有关规定,对全市16个区开展创城跟踪评价。
跟踪评价期间,通过拦截调查、入户调查、网络问卷等形式,兼顾不同收入、职业、学历、年龄和性别等比例,发放并回收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知晓率问卷调查10406份。通过明查暗访方式对各区餐饮服务单位、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餐饮和食品超市(便利店)等多种业态类型进行现场评估,累计检查点位2584个。经过综合评价,16个区持续符合创建各项标准,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平均得分88.44分,较2021年提升2.16分。
供稿:食药协调处
日期:2023-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