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以“四个最严”为遵循,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推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实施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管理工作,从2019年至2022年共采样监测1305份,其中异常结果10份。每年定期召开相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会议,对相关部门检测出的异常指标共同分析研判。对食品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建立企业标准公开承诺制度,对申请的地方食品企业标准进行审核、公示、备案,完成63家食品生产企业及检验检测机构跟踪评价,收集反馈意见151条,地方食品企业标准审核268份。
二、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和“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农药总用量从2019年的312吨减少到288.3吨,亩均用量减少到132克,较2019年减少约9.8%。化肥总用量从2019年的13.1217万吨减少到11.8617万吨,亩均用量减少到17.7公斤,较2019年减少约9.6%。积极推进食用农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开具合格证69699张,带证上市产品4428吨。净化产地环境,围绕农用地环境保护,重点加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等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源头管控,耕地污染地块持续保持“零存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实施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品牌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内蒙古欧世蒙牛乳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两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品质、竞争力和美誉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至少对2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食品安全检查两次。通过检查督促企业坚守食品质量底线,以产品质量提升带动产业提质增效,完善质量管理机制,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企业自查率、报告率均达到100%。
四、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管理监督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2020年至今,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1069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校外托管机构、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16029家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566人次,开展宣传活动36场次。全市学校食堂基本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全覆盖。
五、实施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提升行动。全面清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动态梳理《农村食品经营风险隐患清单》实施销号式管理。建立完善农村牧区流通供应体系,完善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牧区食品安全治理能力。2020年至今,市场监管部门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0698人次,检查食品经营主体18009家次,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1435人次,开展宣传活动34场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81件。
六、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依托市场监管风险管控平台,提升餐饮业防范化解风险水平。实施餐饮服务单位风险分级管理,开展“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示范引领建设工程,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4D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实施小餐饮备案,加强小餐饮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加强网络餐饮监管,推广食安封签。
七、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提升行动。全面组织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制定印发了《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1年)》。强化保健企业监管,全市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整改率及自查风险报告率达到了100%。督促经营企业落实保健食品经营“双公示”制度,张贴“八不准”和“清单”10000余张。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共检查保健食品生产主体15家次,经营主体301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732人次,查办虚假宣传案件2起。
八、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六大提升行动”,全面开展各项目建设,全市共建成粮食产后服务中心40个,三年累计完成原粮收购111.43万吨,节粮减损14.67万吨;建成“好粮油”示范项目25个,三年累计完成原粮收购8.92万吨,节粮减损5.08万吨;三年对3个质检机构予以重点扶持,累计完成623个政策性粮食抽检样品。
九、实施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加大进出口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和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对进出口产品进行质量检测,严格监督进出口食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取多项措施引导企业发挥主体责任,切实推进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监管模式改革,发放调查问卷,回访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改革落实情况,达到预期效果。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辖区内无违法犯罪活动。
十、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持续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推荐呼和浩特市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提名城市并申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验收。全面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旗县创建,土左旗、和林县创建国家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新城区、武川县创建自治区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县。
日期: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