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紧盯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积极构建完善监管机制、风险防范、示范引领和专项治理四大监管体系,抓实抓细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全力防范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健全安全责任监管机制,让监管更高效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和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部署要求,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先后出台《2022全市食品流通环节安全工作要点》《关于开展食品销售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制度保障、工作运行层面保障支撑食品安全监管。市局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把脉问诊”督促指导工作,成立了“1+6”(即1个综合督查组和6个县区督查组)安全监管督查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查弱项、补短板、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市局、县(市)区分局、基层市场监管所三级包抓联动集成组织领导架构,将监管任务责任层层分解,压实到每一区域每一人员,围绕食品领域疫情防控、食品质量安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等工作,采取全天候日常巡查、“四不两直”式督查、列单销号整改等方式全方位落实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实现了市场经营主体自律、社会共同监督、政府依法监管“三位一体”食品安全监管。
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让市场更有序
以严把食品质量关,坚持食品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拓展风险等级评定范围,按照食品销售分级分类监管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的原则,分类优化获证单位风险分级评定。加强对取得食品销售登记证、备案证小微经营户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和公示,有效落实分级分类风险监管,全年评定食品销售经营户16243户,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13227户、食品经营登记证2991户、预包装食品备案25户。根据风险等级评定比例“双随机”抽取186家经营食用农产品、食盐、特殊食品等重点食品销售单位进行随机检查,提高高风险等级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和水产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以及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多措并举推动示范引领,让经营更规范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创建原则,建立食品流通环节“两个创建”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八个一创建氛围营造标准”“业态创建制度汇编”、“六张业态创建清单”制度实操模板系统推进创建工作,以点对点指导,点对面带动为抓手,统一指导基层局由点及面全面开展食安创建,统一了制度公示标牌、健全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方与入场销售者全部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书,保健食品经营者实行了专区销售。推行食品流通环节“一所一示范(街区、村)”7G规范化管理,在全市打造了35个示范街区,形成了景德街、枫林湾小镇、光华门农贸市场、新百连超等一批规范化建设示范街区及门店典型。制定《示范引领项目建设要点》推动示范引领项目创建,联络协调走访商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收集、整理3个示范引领项目资料并申报,2个项目经专家评审入选上报。全年共召开流通环节工作推进会2次,市场现场办公会4次,宣传活动8场次,推送创建示范案例样板图集12期,公开自我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公示超市121家,不断提升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
强化食品专项执法行动,让食品更安全
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集中开展以节日食品市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食用盐质量、食用农产品质量、畜禽肉及其制品、校园周边食品7大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市场销售的粮油、蔬菜、调味品、肉类、水产品等民生食用品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各类食品销售经营者2万余户次,农(批)贸市场100余家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2份,查处食品违法违章案件148件,罚没款104.87万元。
日期: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