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部署,河南省日前专门做出安排,进一步加强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河南省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已派出10个督查组,在全省协同开展跟踪督导工作。
专项整治启动后,全省各级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全省涉及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经营者、餐饮单位等全面开展了监督检查,针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研判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和经营者,立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问题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依法严肃查处。
整治期间,各地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大对生产加工使用明胶的肉皮冻、乳制品、肉制品、糖果、果冻等重点食品的监测力度和频次,督促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逐一排查风险隐患,依法从重打击非法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办加强综合协调,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各个工作岗位和环节有效对接,工作有序进行。
这次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和使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排查整治工作,突出强调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工商、质监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按照目前职责分工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职尽责,确保整治排查各项措施切实有效,确保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原辅料生产食用明胶的行为得到严厉查禁,使用工业明胶和问题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及时打击。因整治不力、监管不到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照职责分工严肃追究渎职失职责任。
截至目前,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1769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及相关企业660家,添加剂经营户302家,商场、超市、门店、食杂店61079家次,餐饮3421家,抽样检测使用食用明胶食品1830批次,查处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食品经营者21户,已立案查处涉嫌违法生产销售食用明胶及相关产品的行为4起,对发现的涉嫌违规行为线索正在深挖细查,专项整治工作正有序推进。
日期:201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