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安康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四个最严”为总要求,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集中力量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十大攻坚行动,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食品企业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得到有效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连续三年未发生级别以上的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2021年安康市食品安全满意度从2020年的76分上升为80分,安康市政府2021年度在省对市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获评A级等次。
一是深入实施风险评估和标准制定专项行动。
累计完成食品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和食品致病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样品1087份。全市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在食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制定了魔芋制品、绞股蓝两个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安康锌硒茶地方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使用企业标准达到95家。
二是深入实施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
制定《安康市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全市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达209.31万亩,平均覆盖率达到39.66%。推进常规农兽药残留速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开展针对性执法监管和飞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禁限用药物。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情况向好,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三是扎实开展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
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1123监管模式”(即:一证一专二责三制度),引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严格监督经营者按照婴幼儿配方乳粉包装或标签标识上标明的运输、储存和销售条件要求或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运输、储存和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严格许可条件保持情况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经营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四是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全市1182所学校食堂完成“明厨亮灶”工程,869所学校食堂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检查,全市学校(含幼儿园)均实行校(园)长等相关负责人轮流陪餐制度。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学生参与率达100%、知晓率达100%。
五是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印发《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重点针对城乡接合部、自然村、农村学校周边、集中交易市场、食品摊贩等区域开展整治治理,严查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索证索票、标签、质量等内容,在农村地区广泛张贴海报,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累计出动执法人员561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236户次,净化了农村食品经营市场环境。
六是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积极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开展培训考核,全市参考企业和参考人数居全省第一。对6042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全部开展了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评定,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和行政指导。大力鼓励网络订餐平台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推广运用“外卖食安封签”。开展“餐饮安全 你我同查”活动14期,检查网红餐厅、学校食堂13家,网络点击量2万人次。结合国卫复审,对中心城区400余家餐饮门店提升改造。
七是扎实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下发了《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组织辖区保健食品销售单位规范警示提示标语,提示消费者理性消费。累计出动执法人员7609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各类市场主体5009家次。开展宣传活动133场次,发放各类保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28679份,现场接受咨询13450人次。
八是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
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对46个库点政策性粮食和存储政策性粮食企业的商品粮进行检查。全市申报完成10个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推荐遴选4个产品全部被评为“陕西好粮油”产品,其中两家被评为“中国好粮油”产品。
九是扎实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
进一步完善进口食品境外经营企业、国内进口企业信用管理,实施差别化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及时发现企业风险,动态调整企业信用等级。加强进口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协同高效的风险预警、产品追溯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助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政策落地实施,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
十是深入实施“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
我市被国务院食安办列入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城市。岚皋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已进入验收阶段,宁陕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已全面正式启动。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四级联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全面推进。做好复查和跟踪评价,探索“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已命名的8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动态管理和复核复查。
日期:2022-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