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青岛市食品案源性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类食品等11大类5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1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导致食品不合格问题。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立案调查,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 2022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案源性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xlsx
2. 2022年餐饮环节食品安全案源性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汇总表.xlsx
日期: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