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浙江省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和省局的相关要求,湖州市局于3月11日下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明胶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明胶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重点为食品添加剂明胶,检查内容包括使用范围及数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索证索票是否符合规范。重点整治品种包括餐饮单位各类自制或外购肉皮、冻肉、罐头肉、灌肠等肉制品,灌浆汤包、烧麦等面点制品,果冻、果酱等冻酱类食品,半固态调味料,植物蛋白饮料、固体饮料或冷冻饮品等明胶为原料的食品。 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督执法人员316人次、检查餐饮单位68家,未发现食用明胶索证索票不齐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用明胶的行为。
下阶段,湖州市局将继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将一律移交,有效地保证人民群众的就餐安全。
日期:201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