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出重拳、办铁案,切实解决民生诉求,查处了一批有震慑力的典型案件。现将2022年第四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兰坪县信昌豆类食品有限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案
怒江州兰坪县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3月11日对当事人生产的食用油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食用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案例五:德宏孔雀之乡矿泉水有限公司发布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案
德宏州市场监管局于2022年3月9日对当事人进行执法检查,查实在其生产的桶装水桶身上发布含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广告用语,取得生产许可但未能持续保持取得许可的规定条件生产桶装水。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金。
案例八:健达百货店涉嫌标签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案
昆明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2022年6月22日依据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移送的提示函对当事人进行调查。
当事人经营的“银杏苦荞醋”标签含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并处罚金。
来源: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处
日期:2022-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