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5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2〕1404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1家和食品经营企业4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赤壁市第五初级中学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赤壁市第五初级中学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2-09-04)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106230647,经检验,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10日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赤壁市第五初级中学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姜共购进8公斤,货值64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二、赤壁市南鄂高级中学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赤壁市南鄂高级中学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2-09-05)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106230653,经检验,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10日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赤壁市南鄂高级中学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姜共购进15公斤,货值13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湖北省黄冈中学销售的“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轻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湖北省黄冈中学销售的“豇豆”(购进日期:2022-09-14)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106230665,经检验,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9月30日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湖北省黄冈中学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豇豆共购进9.5公斤,货值72.2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黄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四、松滋市桥头河酒厂生产的“小麦酒(散装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松滋市桥头河酒厂生产的“小麦酒(散装白酒)”(生产日期:2021-12-05)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003433346,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20日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松滋市桥头河酒厂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小麦酒(散装白酒)共生产100公斤,货值2000元,已销售77公斤(其中抽样为2公斤),库存23公斤。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五、通城县胡记小锅炉酒房销售的“高粱酒(散装白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北京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通城县胡记小锅炉酒房销售的“高粱酒(散装白酒)”(生产日期:2022-08-12)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2000000003433367,经检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2年10月8日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通城县胡记小锅炉酒房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高粱酒(散装白酒)共购进20公斤,货值6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日期:2022-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