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统一安排,部署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是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在机构调整时期,明确职责,对已经取得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的经营企业进行逐户复查、规范和清理,凡是不符合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条件,不能保证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质量的,不得从事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活动。
二是要求各地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管理,严把准入,使企业做到建章执行、合理储存、专柜销售。
三是要继续以婴幼儿配方乳粉为重点,深入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四是健全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强化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督抽检工作。
五是督促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日期:2014-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