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市场监管部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重点行业,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城,紧盯民生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18类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办一批典型案件,有力维护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将“衣食住行”等重点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第八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二
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查处
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22年11月10日,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张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移送太仆寺旗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9月30日,根据锡盟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太仆寺旗公安局对张某某经营的“爱无限”无人售货成人用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无人售货店内摆放着宣传有增强性功能的口服类商品。太仆寺旗市场监管局对其中部分商品进行抽检并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检验结果显示含有西地那非类药品成分。张某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太仆寺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案例五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
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
2022年7月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57万元,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5月5日,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报告显示内蒙古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某品牌麦饼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向生产企业送达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通知书并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生产企业表示对抽检结果存在异议并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日期: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