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共12类食品43批次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7批次,不合格3批次;糕点3批次、饼干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调味品4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乳制品6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嘉鱼县***学校使用的餐盘(自行消毒)(使用日期:2022-09-2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为0.076 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100cm2。检验机构为湖北易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幼儿园)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2-09-28),大肠菌群检测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cm2。检验机构为湖北易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赤壁市***学校使用的碗(使用日期:2022-09-28),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测值为0.04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mg/100cm2。检验机构为湖北易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2022年10月)校园专项43批次.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10.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8日
日期: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