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米袋子,菜篮子”等重点食品安全,近期,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选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糕点、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33大类消费者关注的食品品种进行专项监督抽检。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食品安全信息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公布,未经授权不得发布。市场监管部门对此次抽检情况依法予以公示并负责解读,接受社会监督。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食品安全抽检产品信息汇总表.pdf
2.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及消费提示.doc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8日
日期: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