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方便食品,酒类,罐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蛋制品,餐饮食品9类食品9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953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方便食品223批次,全部合格;酒类215批次,全部合格;罐头90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5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5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129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2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制品4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爽辣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鸿盛兴成商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恒德永兴餐饮有限公司经营的鲤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经营的咸鸭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延庆燕春饭店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芹,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标称北京普特莱斯水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广贸鑫源食品店经营的加仑山包装饮用水和北京华萃源商贸中心经营的香山崂矿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双梓星餐厅使用、消毒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7.北京恒源安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鲟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8.北京慧封桥梓灶台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北京慧封桥梓灶台香餐饮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日期:2022-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