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日,阿根廷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秘书处发布第11/2022号联合决议,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关于养殖水产品标签要求。主要内容如下:(1)修订水产养殖产品定义。指水生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人工养殖的所有产品;(2)供最终消费者食用的水产养殖产品的包装标签,无论是冷藏或冷冻、烟熏还是腌制保存,均应注明该产品是养殖的。在产品销售说明旁边的标签上标识下列用语:“水产养殖产品”;(3)对于水产养殖产品,指养殖产品重量占一半以上或养殖时间超过养殖期的一半,对于贝类养殖阶段至少六个月。上述产养殖必须标明生产地点和省份;(4)自该决议生效之日起给予180天的过渡期限。该决议自在阿根廷共和国政府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2-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