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将《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1部分:通则》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文本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王献礼 电话:021-6422000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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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1部分:通则》(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5日
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第 1 部分) 编制说明
长三角地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信息追溯 第1部分:通则
日期: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