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2015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订,2016年国家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同年又印发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使得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制度不断建立完善,提出新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进一步下放,政策中明确提出,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技术转移机制,采取有效的措施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国家对科技创新的重视不断提高,对科技成果转化的限制不断放宽,有学者认为,目前,科技成果转化迎来了最佳机遇期。国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涉及产学研用方面研究的相关内容较多,在研究产学研相结合的同时,形成系统性多方合作模式研究的文献不多,本文根据2019年以来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创立的“五五”成果转化模式为研究对象,全面分析该模式在赋能果业、推动果业高质量发展及提升科研人员创新能力方面的作用,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新思路、新途径。
01
科技成果转化概况
科技成果转化现状
近年来,随着我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法规的逐步颁布,科技成果转化和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21年度报告(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篇)》数据显示,2020年3554家高校院所以转让、许可、作价投资等方式转化科技成果的合同数有所增长,高校院所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合同占“四技”合同总金额的83.9%。2020年与企业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总数为11683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高校院所更趋向于以产学研合作方式进行转化。
在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相继出台的背景下,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承接科技成果相对较多的东部地区的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结合其发展的实际,逐步探索并形成适合发展趋势的成果转化模式,这些模式推动了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这些模式的推广还需要各部门、各地方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努力,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政策执行和专业服务能力,有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及机制创新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包括下放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对科技成果产出比较集中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要明确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技术转移机制。
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施行,该法的实施,主要的出发点之一就是着力解决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存在的制度障碍,就是以市场为导向,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过程中尊重市场规律,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科技、财政、投资等政策协同,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良好环境。规定同时要求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要建立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与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及其他组织采取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技术转移机构或者技术创新联盟等产学研合作方式,共同开展研究开发、成果应用与推广、标准研究与制定等活动。
从国家最新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中可以看出,对国家建立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要求其应当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鼓励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模式,通过联合建设的科技平台,开展多方的科技成果转化合作。
典型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分析
目前对国外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研究多集中在国外发达国家和知名高校。在美国,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政府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科研部门与产业部门合作,一般科技企业提供研发所需的科研经费,科研院校开展研发并提供企业所需技术;另外,政府还引导和帮助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机构,斯坦福大学首创的第三方OTL模式受到大多数美国大学的认可,成为当代美国大学技术转移的主流模式。通过对德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分析,德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决定了科技政策重视协作联合,体现在科技与经济的合作,更主要体现在科技机构间的合作。政府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过程中起引导作用,科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中介、科研院所的研发以及区域创新体系的支撑作用,充分体现“联合力量办大事,沟通起来谋发展”的德国理念。日本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晚于美国,但日本政府为此制定的法律政策比较完善。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比较有代表性的东京大学,在1998年日本政府颁布《大学技术转让促进法》以后设立了TLO机构,使其成为一个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公司,按照东京大学的管理规则负责学校的成果管理、评估、转化、专利申请、转让及合作交流。
在国内,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方向多集中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可以大致分为直接实施、合作实施和成果转让实施。在农业研究领域,如果树产业,因其自身特点,科研成果研究周期比较长,受众多样化,既包含政府对区域产业发展的需求,乡村振兴公益性发展的需求,还涵盖涉农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及果农的需求。在转化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多方的需要及果业知识产权保护比较困难的实际,多方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共同推动产业发展的案例比较多。
02
“五五”成果转化模式创立原则与框架
模式创立产业背景
2020年我国水果产量达2.87亿t,约占世界水果总产量的1/3。2020年水果年产值为1.17万亿元,约占农业总产值的17.9%,果业市场规模近2.5万亿元,与芯片行业市场规模相当。我国现已成为世界果品主要供应基地和加工基地,果业已成为我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果树产业的研究及成果转化相对工业化的产业具有自己的劣势。一是新品种选育时间长。一个品种的选育往往需要15~20年甚至更长时间,尽管目前可以借助分子技术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缩短时间,但也是有限度的。二是果树种植区域影响大。受不同地域、不同海拔和不同生态小环境影响,果树品种特性的表现及品质变化较大,科研成果推广就必须选择适合的季节、地域,具有因地制宜性。三是果树品种权保护难。果树作为多年生植物,通过扦插或组培方法均可进行种苗繁殖,品种权保护较工业方面难,育种者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维护,容易造成优良的新品种无序、非标准化繁育,甚至出现造假现象的发生,损害果树企业、果农的利益。四是公益性强。果树生产从业人口多,产业规模大,果业科技成果面临的市场主体数量多、经济差、群体弱,科技成果向果农转让并收费不现实。因此,通过创造合适的模式,使主产区的政府、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果农共同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带动果农增收致富应成为主要途径。
模式创立坚持原则
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总要求,立足于区域果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生态区域代表性原则,利用当地的区位优势,充分解析现有的果树产业发展基础,发掘出区域果业特色的发展优势;二是坚持地方政府积极性原则,发挥政府在推动果业可持续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利用科研院所的创新优势,做好顶层设计、政策引导、投入支持;三是坚持科技示范辐射性原则,通过先进品种、技术、产品及生产新理念的引进、中试及示范,创制出适合区域果树产业发展的新途径,提升产业的生产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四是坚持乡村振兴带动性原则,按照区域果树发展的特色,凝练形成较为完备的技术体系,带动区域果树产业生产的普及推广,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依据“四性”的发展原则,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以促进果树产业强创新、优结构、提质量、降成本、增效益为发展目标,统筹地方政府、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国外专家协同,实现果农的增收致富,创立了成果转化“五五”模式,具体如图1所示。
“五五”成果转化模式框架
“五方”协同为基础
“五方”包含科研单位、地方政府、龙头企业、国外专家及基层农户。科研单位作为科技创新主体,在产业发展中提供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新服务等科技支撑,为产业发展及决策提出咨询建议;地方政府发挥引导作用,提供一定的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和条件保障,建立优惠的政策体系,吸引科研机构入驻;龙头企业是科研成果的承载主体,对科研院所提供的科技成果进行中试熟化,开展示范带动和市场开拓,引领基层农户应用科技实现增收致富;国外专家积极参与,引进国外优质品种、先进技术及发展理念,扩大合作交流。通过五方协同,推动形成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有转化、地方政府有抓手、龙头企业有效益、国外专家有交流、基层农户有收益的五方共赢利益共同体,达到政府推动、企业满意、果农满意、社会和谐的目标。
布局建设“五类基地”
以基地共建作为成果转化的核心,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在果树产业发展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按照产区果业发展的需求,从温带至寒带,从东部地区至西部地区,布局建设产业研究院、研发中心、试验站、专家工作站、成果示范基地等“五类”基地,充分发挥科研单位科技成果研发及储备优势,提高科技成果供给及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科研成果基地中试熟化,提高科技成果的技术就绪度、集成配套性和市场适应性。
集成示范“五减”技术体系
根据区域果业发展优势及全产业链技术需求,结合当地的果树发展模式,建立技术攻关、科技推广及支撑服务的协同发展科技服务体系,开展成果熟化与转化、示范与推广、孵化与创业等协同创新工作,集成一批符合“减水、减肥、减药、减人、减树”的现代果业高质量发展“五减”技术体系,逐步强化现代果树机械化、智能化的发展,推动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和转移转化,提升区域果业生产水平,更新区域果农的现代化生产理念,提升果品优质果率,减少对果园环境的污染。
生产出“五好”的水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果品各项指标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果园用工短缺、人工费用增加,已经成为现代果树生产不可回避的问题,生产消费者喜欢又符合现代化栽培要求的水果,必将成为果树发展的趋势。结合区域果业发展的区位优势,开展联合攻关,在育种上提出生产“好吃、好看、好种、好卖、好想”的“五好”水果培育方向,提高果树生产的效益,增加果农的种植积极性。
实现“五个提高”
在“五五”成果转化模式的实施中,“五个提高”是推动果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的最终落脚点,分别是提高科研产出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资本回报率和政府回报率,最终推动果业的跨代发展。为地方果树产业高标准、高品质、高效益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果业增产增效、果乡增绿添彩和果农增收致富。
03
“五五”成果转化模式发挥的成效
促进科技合作
经历3年的不断完善,“五五”成果转化模式在生产中产生了良好的连锁效应,作为在国家提出产学研结合发展的基础上一种新的成果转化模式,该模式充分考虑各方的需求和基层果农的利益。自2019年以来,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科技合作出现了显著增长,已与全国果树产区的30个市县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围绕区域果业的发展需求,在果树产区开展了科技咨询、品种培育、技术和产品研发及科技培训等工作,相继举办全国果树产业发展大会2次。在地方政府的政策引导下,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开创性地开展百名博士支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活动,支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50余家。科研单位提供专家、技术等科技智力支撑,解决了区域一些长期制约果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强化与院外果业相关优势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研究所科技优势和企业资本、市场运作、示范带动的优势,增强了企业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目前,与全国200家企业开展合作,提高了果农的生产水平,提升了果品品质,扩大了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力。
推动区域果业生产力水平提升
一是提高了主产区果树新品种的储备。以苹果为例,根据相关的研究统计,我国苹果的种植仍然以富士为主,苹果品种种植相对比较单一。品质优良的品种是生产“五好”水果的基础,是实现果业高质量发展和基层果农增收致富的根本,通过“五五”成果转化模式建立起来的合作关系,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团队向合作共建基地提供培育及引进苹果、梨、葡萄、桃等系列果树新品种30个,涉及不同熟期、不同抗性及不同风味,现已在10多个果树主产区示范基地中试,通过中试及筛选出的优异品种将有力推动果树主产区新品种的更新替换。二是提高了区域果业生产水平。目前,受种植分散的影响,果树产业的生产水平参差不齐,在产区构建“优质、安全、简约、多样、高效”的“五减”技术体系,是“五五”成果转化模式的主要功能之一,该模式推广实施以来,针对果业在品种、品质、栽培及采后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系统地集成了“一优两无三精四高”等10项关键技术,构建了涵盖品种、栽培和植保领域的“五减”技术体系。据科研人员统计,通过技术的实施,核心果园较传统灌溉模式节水30%、化肥减施25%以上,示范区内主要害虫数量降低21%,生长季内农药用量减少39%,产量提高15%~20%,优质果率提高15%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0.3%~0.4%。构建了可复制、易推广的“省力降本、提质增效”果树高质量发展技术体系。三是提升了区域果品公用品牌影响力。在区域性公用品牌的建设上,该模式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思想充分体现出来,政府发挥组织能力,科研单位提供智力支撑,在果树发展特色区,联合举办产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产业发展专家研讨会,在会议期间,邀请知名专家、主产区相关部门人员、涉农企业及合作社、种植大户、新闻媒体记者等人员参加会议,共同为区域果树产业的发展背书,提出前瞻性、适用性的建议,为地方果业品牌建设及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提升研究所科研创新的动力
知识产权产出增长显著
随着“五五”成果转化模式的不断完善及深入的推进,科研人员实现了从实验室做试验到田间地头转起来的转变,能够沉下心来深入果园、果树企业等生产一线,针对制约果业发展的关键瓶颈问题,利用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具备的科研平台优势,开展科技创新及技术研发,积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知识产权的申报工作。自2019年以来,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知识产权的产出出现了较快增长,2021年在苹果、梨、葡萄、桃等新品种中累计申报植物新品种权40余项,申报植物新品种权的数量是以往植物新品种权总和的4倍多。申报国家发明专利近30余项,比2020年增长1倍多,为知识产权的转化和成果转化收入提供了储备。
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五五”成果转化模式的实施,拓展了成果转化渠道,提升了知识产权申请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了其质量、实施率和转化率。2021年,向葫芦岛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烟台市绿源有机肥有限公司、高密搏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30余家单位转让植物新品种、专利、专有技术、植物新品种权40项,合同金额比2020年增长近1.5倍。其中苹果栽培技术“矮化苹果密植、速丰、高效栽培技术示范与推广”与葫芦岛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转让经费200万元,实现了果树生产技术转让金额新高。
强化科技支撑乡村振兴
在实际工作中,以“五五”成果转化模式为指导,按照果树主产区的分布,从黑龙江至云南,从山东至新疆、西藏,布局建设五大类基地试验体系,加快推进新品种、新技术区域性试验和适应性评价,促进新品种、新技术熟化,弥补科研成果不足和科研与产业“两张皮”的问题。2019年以来已在全国布局建设了“五类”基地41个,涵盖苹果、梨、葡萄、桃、蓝莓等果树,利用布局建设“五类”基地区位优势,目前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近30%新品种、20余项新技术已经在基地开展区域性试验,促进了新品种的更新换代,实现了示范园无病毒化栽培,带动了我国果业高质量发展。组织专家与建设实验基地联合开展技术培训300余次,科技咨询服务4万余人次,现场指导7500余人次。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30余次,培养技术人才4000余人次,线上、线下累计培训指导果农12万余人次。通过“五五”模式建设的“五类”基地,承载了果树生产新品种、新工艺、新技术的转化应用,示范引领效果明显,起到良好的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了区域果农生产管理水平。
04
对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启示
当今,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世界科技创新非中心化趋势明显,协同创新成为大势所趋。目前,在国家及其建设的高等院校层面,从法律制度完善、专门支撑机构设立、成果转化方式方法创新等方面不断改革,加快了科技成果有效供给和产业化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促进了科研院所与产业、市场深度融合,形成了卓有成效的转化模式。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创立的“五五”成果转化模式,在果树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发展中,能够充分体现主产区政府在基础资源配置、优惠政策引导、特色产业培育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发挥果业龙头企业在市场分析、科技成果承载、示范带动及高效集约生产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同时可有效推动科研和产业深度融合,促进科研院所将科技创新最后一公里的科研成果落实、落地,解决产业最前一公里有效成果缺乏的问题。
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但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创新能力仍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需要强化重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突破“卡脖子”制约,全面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果业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最终实现果农的增收致富。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创立的“五五”成果转化模式,体现了这一最终的落脚点,但是这种模式只是很多成果转化模式中的一种,还需要不断完善。本文通过对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创立的新型成果转化模式的分析,供读者借鉴,以期形成更好的、更加适合的成果转化模式,不断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果业发展质量的变革,实现果树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声 明:摘编自《中国果树》2022年第10期“”五五“成果转化模式对推动果树产业科技成果转化作用分析”(孟照刚,程存刚,程少丽,李孟哲,曹永生)。
日期:20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