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现将我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15大类,合计374批次,其中不合格食品8批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信息
表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x
表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x
2. 风险提示.doc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日期:2022-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