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守护群众舌尖安全,今年以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四个最严”要求,以加强食盐储备管理、强化制度落实、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质量安全为重点,多点发力,精准施策,推动全市食盐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食盐专营管理
规范企业生产经营
认真贯彻《食盐专营办法》,严格落实食盐专营资质管理制度,切实规范食盐定点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密切监测食盐市场动态,保障合格碘盐供应,保持市场和价格稳定。要求食盐定点企业严格执行食用盐碘含量相关国家标准,保证合格碘盐覆盖率。严格未加碘食盐监管,规范未加碘食盐的采购销售记录制度,对加碘食盐经营网点监督检查率达到100%。
建立完善管理制度
落实质量安全责任
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指导食盐经营者建立食盐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盐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不合格食盐退市制度、从业人员知识培训制度、食盐安全自查记录制度、投诉处理和主动报告制度、食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多种保障食盐安全的管理制度。强化属地责任落实,实行食盐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实施食盐安全失信联合惩戒,组织开展食盐领域专项整治,突出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和监督渠道,加强食盐安全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及时公布食盐定点企业的违法失信信息,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加强食盐质量安全
根据《省局关于印发土硝盐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的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土硝盐产运销专项治理,以制作、贩销土硝盐并充作食盐销售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并将土硝盐作为食盐使用于食品加工、餐饮服务业的经营者为重点整治对象,加强日常巡检,推进食品加工用盐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食盐监管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1236人次,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者21580户次,未发现销售使用土硝盐的行为。
全面排查风险隐患
保障食盐经营安全
根据省局发布的《食盐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盐情况通告》,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围绕“查隐患、保安全”,对食盐定点批发市场、超市、零售商店等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6人次,检查相关市场经营主体11家次,检查中执法人员未发现省局通告涉及的不合格食盐,专营秩序基本良好。充分发挥食盐抽检筛查的“防火墙”“过滤网”作用,强化市场准入关,有效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累计完成食盐省抽任务100批次。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科
日期:202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