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食品安全责任,贵在完善机制、细化责任、明确任务。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餐饮监管处多措并举,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压实校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二是指导学校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全区学校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达到100%。
三是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重点加强晨检制度落实、原料采购验收、从业人员培训及关键环节的规范操作等情况的管理,利用内蒙古风险管控平台开展自查,自查率为100%。
四是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应急方案制定率达到100%。
通过四个100%,切实将学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有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校园食品安全环境。
来源:餐饮监管处
日期:20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