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牢固树立特殊食品及食盐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强化主体责任,查找风险隐患,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守牢食品安全底线,提升我盟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安全整体水平,兴安盟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持续推进专项活动。
切实防控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01健全风险防控机制 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一是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督促特殊食品及食盐流通单位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备案)。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专区专柜销售、消费提示、清单管理、核对产品注册信息、核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合法营销宣传等要求,特别是规范婴幼儿配方乳粉、减肥功能保健食品、涉老保健食品等重点产品的销售和宣传行为。全面排查处置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全域全年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全盟共有特殊食品经营企业2249家,截至目前,共排查2409户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119个,多数为未设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消费提示和规范管理清单张贴不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依托“风险管控平台”扎实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梳理,对全盟食盐批发企业和母婴、孕婴店等特殊食品主营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对平台日常自查坚持不到位,自查不完善的企业进行了重点检查,截至目前,特殊食品及食盐主营企业主体入驻率、自查率、监督检查率均达到100%,健全了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本级监管人员和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者应用内蒙古风控平台功能模块,按照既定流程要求,执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和企业 “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任务,将企业日自查表、周排查报告、月调度会议纪要等相关记录、报表上传风控平台。三是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排查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截至目前,共排查978户次,发现一般问题隐患73个,多数为未设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消费提示和规范管理清单张贴不到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02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以日常督查、专项整治为抓手,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与密度,加大对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按照全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任务工作部署,对全盟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总数的30%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强化对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针对风险点开展重点检查,依职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落实问题整改,依法公示检查信息和案件查办信息。全盟共“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企业1021户次,其中兴安盟市场监管局检查14户次,发现问题1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核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此项工作,录入经营者信息2168户,截至目前,共组织1107户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考试,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抽查考核工作覆盖率达到51%,考试合格率达到77.9%。
加强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03 持续深化问题整治
总结交流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综合治理重点难点问题。一是为确保我盟“五一”期间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全盟市场监管系统持续开展“五一”期间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检查,强化特殊食品及食盐安全监管。此次共出动检查106人(次),检查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单位189家(次),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到位,及个别有未设立特殊食品专区专柜、消费提示和规范管理清单张贴不到位情况,已下达整改。二是开展涉嫌违法分装销售特殊食品行为排查工作。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全面排查各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户、食盐批发、零售,各大商超保健食品柜台、各药店保健食品兼营户,共计排查612户,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企业98户次,本次专项行动未发现违法分装、无标签标识或包装标识不完整的特殊食品经营行为。三是开展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风险排查工作。因兴安盟无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排查中也未发现未按注册、生产许可的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特别是违法违规进行委托生产、添加注册产品配方之外的物质等情况。
04 严格落实规范管理清单工作
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食盐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工作,在巩固保健食品张贴清单、八不准的基础上,对全盟食盐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两个清单”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针对企业保健食品清单和八不准印刷不统一问题,盟市场监管局统一印刷了清单、八不准和警示用语共计9000余份,已全部发给企业进行张贴。截至目前,共发放各类清单及保健食品警示用语提示信息16000余份,督促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禁止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在专区或专柜的显著位置张贴经营规范管理清单和警示用语。
强化特殊食品及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
05 积极配合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滚动式安全检查
针对自治区局和盟本级对旗县市开展的“滚动式”督导检查中发现特食领域存在的共性问题,要求旗县市局督促特殊食品及食盐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禁止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在专区或专柜的显著位置张贴经营规范管理清单。
06 宣传报道情况
上报并发布特殊食品及食盐监管和消费警示信息13篇,其中在自治区级或国家级媒体刊发4篇。5月26日,与包联科尔沁社区联合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日期: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