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饮料、饼干、食糖、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1大类食品4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不合格样品11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贵港市永盛百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龙州四叔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南宁市邕宁区秀悦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水知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千家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玉林“北流市佳玛特百货超市”销售的“皇帝蕉”、“夏橙”,分别是吡虫啉、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桂林“荔浦市又福超市”销售的“淡水鲈鱼”,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宁市兴宁区长岗路19号蝴蝶葶市场20号覃梅兰销售的“木鸭”,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桂林市“永福县老船长海鲜店”销售的“基围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问题
玉林市玉州区天盛食品经销部销售的、标称广西玉林市湘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坛酸菜牛肉面味(素食)”,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西玉林市湘友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四、质量指标不合格问题
(一)桂林市“永福县百寿镇虹催超市”销售的、标称桂林旭世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法醇香压榨一级花生油”,过氧化值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二)河池市“天峨县天吉批发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南丹桂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甜橙味汽水(碳酸饮料)”,二氧化碳气容量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
(三)南宁市“隆安县乐洋洋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佳厨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单晶冰糖”,还原糖分不符合该产品明示标准要求。广西佳厨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五、核查处置情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不合格检验项目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8日
日期: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