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共6类食品共11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3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茶叶及相关制品22批次,蜂产品3批次,糕点77批次,酒类2批次,粮食加工品6批次,乳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20221024.xlsx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
日期: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