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9日,台湾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11902196号公告,修正「包装饮用水及盛装饮用水中溴酸盐之检验方法」,并自即日生效。 其修正要点如下:
一、「装置」中「阴离子自我再生型抑制器:ASRS Ultra,4 mm」已停产,故改以「AERS 500,4 mm」替代。
二、「标准溶液之配制」修正标准溶液浓度范围。
三、「流洗液」之名词修正为「移动相溶液」。
四、「再生液」配合阴离子自我再生型抑制器修正,由「50 mN 硫酸溶液」修正为「去离子水」。
五、「最低检出限量」修正为「定量极限」,并修正其单位。
六、增列参考文献及参考层析图谱。
七、增修订部分文字。
卫授食字第1111902196号附件(修正总说明及修正对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