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乳制品共5类食品135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总体情况。糕点43批次,不合格1批次;蜂产品8批次,酒类17批次,粮食加工品61,乳制品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咸宁市家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脆花生饼(生产日期:2022-06-01),检测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32g/100g,标准值为≤0.25g/100g。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08.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1008.xlsx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日期: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