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示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公示包括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共5类食品6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3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本次检验糕点16批次,不合格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蜂产品3批次,酒类18批次,粮食加工品2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赤壁店销售的酸奶吐司,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35g/100g ,标准值为≤0.25g/100g。检验机构为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1009.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1009.xlsx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
日期:2022-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