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本期市本级抽检餐饮食品共10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00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肠粉20批次、油条17批次、馒头16批次、粉丝15批次、湿面条8批次、生湿面9批次、粉条3批次、饺子皮3批次、米粉2批次、小笼包2批次、豆沙包1批次、开口酥1批次、肉包1批次、油炸开口枣1批次、油炸麻球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不符合国家标准。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新丰县紫龙农庄使用的原材料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二、不合格项目分析
黄曲霉毒素B1: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中规定花生油、玉米油限量为20μg/kg。黄曲霉毒素B1污染的食物主要是花生、玉米、稻谷、小麦、花生油等粮油食品。长期食用黄曲霉毒素超标的植物油会对肝脏造成损伤,有诱发癌变的风险。造成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①原料在采收和储运过程中环境条件高温潮湿,导致原料霉变、腐烂,企业采购时没有严格挑拣原料并进行相关检测;②加工中没有采用精炼工艺或工艺控制不当。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批).xls
2. 市本级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100批).xls
日期:202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