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6大类食品116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1136批次,不合格28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8批次
(一)晋江宝龙大酒店有限公司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晋江市安海镇新琴小吃店的大汤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泉州台商投资区福合埠牛肉店的饭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6月22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福州市晋安区福一餐饮店的调料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7月21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福州市鼓楼区徐聪灵餐饮店的大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福州市鼓楼区徐聪灵餐饮店的棕黄色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3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福州市鼓楼区深海渔歌餐厅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邵武市顺利菜馆的杯子(消毒日期为2022年8月14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福鼎市张时芳茶业有限公司2021年8月20日生产的紧压寿眉,草甘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湖里区晓枝荣茶叶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二)标称福鼎市柴头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21年11月16日生产的稀白·满当当(茶叶),吡虫啉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石狮市思福茶叶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泉州市丰泽区老兄弟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1日生产的裹衣花生(海苔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市兴源购物商场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四、糕点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漳州市曼悦芙食品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6月19日生产的葱香包(咸香肉丝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钠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新东兴便利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标称福建省漳州市好又来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1日生产的鸡蛋布丁蛋糕(芝士味),菌落总数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华安县福林商贸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莆田市豪灿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4月10日生产的雪片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宁德市福万佳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福州佰麦隆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6月8日生产的五仁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莆田市涵江区惠民量贩购物广场(林柄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食糖不合格1批次
标称厦门千佶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2月12日生产的姜汁红糖,总糖分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犁田便利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2批次
(一)龙岩市惠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27日),克百威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漳平市亚丽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福安新华店销售的草鲡(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7日),恩诺沙星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福州福宝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3日),铅(以Pb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福建省食之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为2022年9月5日),吡虫啉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漳平市陈子同海产品店销售的大红膏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漳平市小叶海鲜店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8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长汀县老曾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22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九)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古田名城超市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29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永定区富兰水产品店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30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一)泉州市利得龙通达超市有限公司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公司销售的白鲫鱼(购进日期为2022年7月27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厦门市中闽百汇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角蟹(冬蟹)(购进日期为2022年8月2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 第35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 第35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3、 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8日
日期: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