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共5类食品40批次开展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糕点19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肉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中百仓储咸宁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博仁分店购进的绿豆椪(糕点)(生产日期:2022.8.01),菌落总数检测值为1.4×105,1.5×105,9.2×104,9.9×104,9.0×104,标准规定为n=5,c=2,m=104,M=105;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9.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9.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2日
日期: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