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精神,为进一步督促内蒙古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动提升全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认真把关,督导全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全区17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共17名食品安全总监、58名食品安全员已全部到岗上任(名单见附件),现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大众和新闻媒体监督。
日期:2022-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