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南通市全国率先在食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全市161家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实现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全覆盖。近期,南通市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印发《关于推进实施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制度的指导意见》与《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试行)》,在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推行食品安全总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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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清单”,让责任落实有据可依
2021年,南通市将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写入《南通市质量促进条例》,通过地方立法推动,全力保障食品安全总监制度实施。通过研究制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做到什么程度”,明确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责任体系的主要内容、落实主体责任的方法等,夯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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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让专业要求精准执行
指导全市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共计配备食品安全总监1064名、食品安全员9万余名,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督促指导企业制定《食品安全总监职责》与《食品安全员守则》,明确了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归谁管,管什么”。通过让有安全管理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全面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抓住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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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机制”,让风险管控动态落实
2022年,全省率先基于信息化平台在941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试点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分业态研究制定每日风险管控、每周隐患排查、每月食安调度清单。基于食品安全主体风险隐患动态管控信息化系统,建立食品安全员日管控、食品安全总监周排查和主要负责人月调度记录每日、周、月定时上报,系统自动核查提醒,属地分局监管人员定期抽查审查的管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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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考评”,让能力提升充分保障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能力提升,以编制一套培训教材、组建一支专业师资队伍、录制一套视频教程、开发一个培训考试线上平台,实现对全市14000多名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的全覆盖培训考核。由行业协会组织开展优秀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评选,有效激励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职尽责,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与水平。
日期: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