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禁止活禽交易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1月25日起已在全市禁止活禽交易。2016年实施的《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已不适应当前监管工作需要,因此我局拟对《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宣布失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线提交或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10楼1021室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与市场管理科,联系电话:0756-2622945,邮编519000。来信请在信封注明“《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宣布失效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zhsscjgjspjyk@zhuhai.gov.cn,并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宣布失效征求意见”字样。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附件:1.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海市海洋农业与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2.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禁止活禽交易的通知
3.关于对《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宣布失效的情况说明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1. 附件1: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珠海市海洋农业与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pdf
2. 附件2: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禁止活禽交易的通知.pdf
3. 附件3:关于对《珠海市生鲜家禽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规范(试行)》宣布失效的情况说明.doc
日期: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