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消息,19日台北市召开"年货大街说明会",研究推行散装食品的签诗式标示,要求标注品名、原产地和有效日期等,供民众查看。
受食品安全风暴影响,台北市府今年首度研拟《年货大街食安管理自主认证公约》,凡是签署公约的摊商,都需要在年货上进行标注。
此外,对于出租店门前空间给临时摊商的店家,台北市府也要求负连带责任。
台北市商业处长黄以育表示,店家既然要招租摊位,就必须负起把关责任,确保摊商销售食品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相关规定,若是稽查违规3次未改善,就必须废止临时摊位证,在年货大街期间不可再招租,若没有摊位证又营业,会被视为违法,将请警方取缔。
此外,年货大街的散装食品过去都直接使用塑胶袋包装,市府今年要求摊商必须检附内容物品名、原产地及有效日期等资讯。
对于签诗式标示,就是在一张张小纸片上标注品名、原产地及有效日期等资讯,另一种方式则是将摊商贩卖的所有产品列在一大张纸上,供民众查看。
台湾官员表示,民众过年时常购买许多散装年货,时间一久,根本不记得各项产品的保存期限,向摊商索取散装食品标示,除了能加强摊商自主管理,也方便民众保存,避免吃到过期食品。
日期:201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