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饮料,糕点,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6类食品58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58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206批次,全部合格;饮料104批次,全部合格;糕点50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33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7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餐饮食品2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桂双枝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庆源旭润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晟益轩饭店经营的嘎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妫川立刚餐饮中心使用、消毒的米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4日
日期:2022-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