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最近完成一项专项食品调查,评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中含防腐剂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的情况。中心今日(十二月六日)公布检测结果,五百五十个样本全部合格。
中心发言人表示,根据《食物内防腐剂规例》,新鲜、冷冻及冷藏肉类不能添加硝酸盐及亚硝酸盐;如在腌制肉类及乳酪中添加则可,但必须符合法例规定,而其含量不可超出相关的法定上限。如违反有关规定,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由于硝酸盐及亚硝酸盐有抗菌作用,故通常用于腌制肉类及乳酪。
发言人说:「中心今年八月至十一月于超级市场、杂货店、食肆及街市等不同零售点,抽取食物样本作硝酸盐及亚硝酸盐检测,其中六十个为新鲜、冷冻及冷藏肉类样本;四百四十余个为肉类制品样本(例如烟肉、火腿、汉堡扒、腌制肉类、腊肠、腊肉、膶肠、点心、肉丸、罐头肉类、烧味及卤味等);及约五十个乳酪样本。结果全部样本测试合格。」
对一般市民而言,进食含有硝酸盐或亚硝酸盐的食物,不会即时影响健康。但某些人士,例如葡萄糖六磷酸去氢酵素缺乏症患者,对亚硝酸盐较为敏感,有机会出现「正铁血红蛋白血症」,影响红血球的带氧功能。此外,婴儿的消化系统及正铁血红蛋白还原酶系统尚未成熟,因此也较易患上此症。另一方面,长期摄入过量硝酸盐和亚硝酸盐亦可能会增加患癌风险。
发言人续说:「市民应选择可靠的商铺购买肉类、肉类制品及乳酪,不要购买色泽异常的肉食。」
「此外,市民要注意均衡饮食,避免因偏食而过量摄取某类物质。」
发言人呼吁业界切勿滥用食物添加剂,以符合优良制造规范及有关法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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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3-1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