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饼干5类食品33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2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151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24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8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8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餐饮食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金天龙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漯河市丰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孙姐干果店经营的土豆传说(清新番茄味)(普通型韧性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漯河市丰乐食品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3.北京盛福宏鑫商贸中心经营的白菜,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康品汇商贸有限公司在饿了么(手机APP)鲜宜康果蔬生鲜(乔庄店)销售的韭菜, 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博祎牛羊肉店经营的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9日
日期:2022-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