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表消息称:韩国食药部为提高产品包装材料上标示的食品标示事项中消费者的安全和产品选择所必需的标示事项*的可读性,规定除必需的标示事项外,其他标示事项可通过二维码提供**。
*消费者的安全和产品选择所必需的标示事项:产品名称、净含量(热量)、企业名称、消费期限(流通期限)、贮存方法、注意事项、钠含量比较。
**其他标示事项:包括原材料名称、营养成分、企业所在地、产品申报编号等。
韩国农心、每日乳业、泉牌食品、不倒翁、圃美多绿汁、圃美多食品6家企业已经申请该项目,9月5日,韩国召开的规制特例审议委员会(产业通商资源部主管)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今后2年内将实施规制特例。
韩国食药部希望通过此次的项目运营,提高产品标示信息的可读性,扩大信息提供范围,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通过变更食品标示事项,减少包装纸更换费用,缓解业界的负担。同时,促进产生的包装纸废弃物最少化,保护环境,对碳中和做出贡献。
通过二维码标示的信息,标示事项变更时不需要更换包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