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71号
关于解除蒙古国部分地区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的公告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解除蒙古国东戈壁省扎门乌德市部分区域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区域位于地理坐标北纬43°49′34.01′′、东经111°44′59.19′′;北纬43°29′06′′、东经111°42′14.14′′;北纬43°29′59.15′′、东经111°44′5.53′′;北纬43°51′3.89′′、东经111°43′7.81′′四点连线所在范围内。
海关总署和农业农村部2022年联合公告第38号对蒙古国上述区域的禁令同时解除。
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2年第71号(关于解除蒙古国部分地区绵羊痘和山羊痘疫情禁令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2号
关于进口埃及鲜食石榴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阿拉伯埃及共和国农业与土地开垦部关于埃及新鲜石榴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合作谅解备忘录》规定,即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埃及新鲜石榴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2号(关于进口埃及鲜食石榴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4号
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8月15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4号(关于进口印度尼西亚鲜食菠萝植物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5号
关于进口赞比亚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赞比亚共和国农业部关于赞比亚豆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8月19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赞比亚豆粕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75号(关于进口赞比亚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0号
关于进口巴西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豆粕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8月30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西豆粕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0号(关于进口巴西豆粕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1号
关于进口巴西橙纤维颗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巴西联邦共和国农牧业和食品供应部关于巴西橙纤维颗粒输华卫生与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8月31日起,允许符合以下相关要求的巴西橙纤维颗粒进口。
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81号(关于进口巴西橙纤维颗粒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日期:2022-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