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2大类食品560批次样品抽检情况,有12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涉及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六大类。
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为食用农产品。其中,有2批次检出重金属超标,分别为:古丈县大顺发精致生活超市销售的老姜检出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祁阳县长脑壳海鲜店销售的花蟹(海水蟹)检出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铅是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根据《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镉在鲜、冻水产动物的甲壳类中限量应不超过0.5mg/kg;铅在姜中限量应不超过0.1mg/kg。镉、铅超标可能是产品在养殖或种植过程中对环境中镉、铅元素的富集。
还有,2批次黑芝麻检出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由岳阳楼区贰拾壹世纪生活超市、华容县世纪连华商业有限公司销售。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程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中酸价的最大限量值为3mg/g。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
另外,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水渔餐饮店经营的牛蛙检出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在牛蛙中的最大残留限量100μg/kg。
饮料、糕点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食品中,有2批次饮料和2批次糕点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其中,2批次饮料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分别为:标称邵阳县龚府饮用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龔府山泉包装饮用水;新化县老毛便利店销售的标称新化县梅山龙宫山泉水厂生产的梅山龙官山泉水。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2批次糕点检出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标称长沙华兴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榴莲千层蛋糕(730g) 和榴莲千层蛋糕(450g)。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尤其对老人、小孩的危害更大。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6)中规定,糕点中大肠菌群应符合n=5,c=2, m=10,M=100CFU/g的要求。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酒类、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各1批次,分别为:标称湖南华地茶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云阳仙茶酒(茶香型)检出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以及Q/ZCHD0001S-2018《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茶酒》要求;标称湖南新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酸菜王(酱腌菜)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常德悦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澧县雷公塔镇彭述林粉厂生产的澧州红薯粉条检出铝(以Al计)项目不符合NY/T1039-2014《绿色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要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娄底、岳阳、常德、株洲、永州、湘西州、邵阳、长沙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6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信息表.pdf
相关报道: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6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