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第10期)公布如下: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共计52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29批次,普通食品23批次。经检测,1批次酱腌菜不合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咸菜(黄瓜),所检项目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提示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要选择具有经营条件和良好经营环境的场所,食品经营场所要远离污染源。如冷藏冷冻食用农产品必须具备冷藏、冷冻设备;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具备防蝇虫防尘条件;食品从业人员应在经营场所公示其健康证明等。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附件: 辽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 抽检信息(第10期)公示.xls
日期:2022-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