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开展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攀枝花市市场监管系统围绕“铁拳”行动10项规定动作及“攀枝特色水果打假”“会销乱象整治”2项自选动作,出铁拳、办铁案,切实解决民生诉求,回应社会关切。现将第一批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四、西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攀枝花某超市销售标注虚假食用农产品产地的水果案
案情
介绍
2022年2月24日,西区市场监管局对攀枝花某超市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水果展区左手货架上分别标示着“水仙芒,产地:攀枝花仁和,售价7.9/500g,计价单位500g,电话:5177755”,“绿心弥猴桃,产地攀枝花,售价3.99/500g,计价单位500g,电话:5177755”等字样。经查,上述水仙芒产地为海南,上述绿心弥猴桃产地为成都都江堰。
处理
结果
当事人标注虚假食用农产品产地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攀枝花市西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1千元的行政处罚。
九、盐边县市场监管局查处王某某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案
案情
介绍
2022年3月14日,盐边县市场监管局与盐边县公安局联合检查时,发现王某某疑似使用工业松香对鸡鸭禽类进行脱毛操作,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使用的脱毛原料进行抽样。经检验鉴定,被抽样的脱毛原料主体成分为松香酸(即工业松香)。
处理
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二十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22年3月29日,盐边县市场监管局将该案移送盐边县公安局。
日期:2022-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