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调味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酒类、蔬菜制品、餐饮食品7个大类42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422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本次抽检涉及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快手大贵食品专营店(经营者为云南大贵科技有限公司)在快手小店(手机APP)销售的、标称德宏州久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腌菜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云南春和牧野乳业有限公司版筑翠园店销售的、标称云南春和牧野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酸奶,经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其中脂肪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春和牧野乳业有限公司版筑翠园店对样品标准适用提出异议,经调查核实,我局对该样品标准适用异议不予认可。
三、昆明市盘龙区春和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云南春和牧野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鲜酸奶,经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其中脂肪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昆明市盘龙区春和食品店对样品标准适用提出异议,经调查核实,我局对该样品标准适用异议不予认可。
四、景洪香醇自烤酒坊生产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五、标称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分别由景洪朝粉酱菜摊、景洪建花干货店销售的腌菜,经云南同创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分别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对两批次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西双版纳州、楚雄州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无证据证明不合格样品来源于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我局对两批次样品真实性异议均予以认可。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及时控制风险;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核查处置工作完成后及时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8日
附件: 附件1:监督抽检合格样品信息.xlsx
附件2:监督抽检不合格样品信息.xls
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日期: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