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以来,柳州市聚焦容易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主体,全面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查办了一批与群众紧密相关、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曝光第一批典型案例:
01 柳北区荣姣甜品店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基本案情:
柳北区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时,对柳州市荣姣甜品店2022年3月23日制作并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送检。经检验,该批次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实,当事人由于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致使其制售的油条铝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5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食品添加剂普遍存在于各类食品当中,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生产加工食品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在食品安全标准范围内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避免出现因使用不合格食品添加剂或过量添加食品添加剂而造成人体损害的情况发生。
02 柳城县东泉镇联欢百货批零超市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11日,柳城县市场监管局到柳城县东泉镇联欢百货批零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超市经营场所内的货架上经营的“雞太郎?美味多鸡味调味料”预包装食品涉嫌超过保质期。
经查实,该超市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雞太郎?美味多鸡味调味料”的违法事实。该超市老板表示,因为自己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所售食品已超过保质期,没有意识到销售过期食品的严重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并做好进货查验,并对当事人处以警告、没收上述超过保质期食品、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食品超过了保质期,就意味着该食品的品质可能有所改变,食品安全难以保证。因此,应当对过期食品立即作下柜处理,不得出售给消费者。否则,即使没有给消费者造成危害,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3 鹿寨县全鸿米酒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案
基本案情:
鹿寨县市场监管局对鹿寨县全鸿米酒厂开展日常检查时,现场抽取了部分“米酒”样品进行送检。经检验,该批次“米酒”中的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计)不符合GB2760-2014标准要求,且用于生产加工米酒的大米原料,其包装袋上无任何标签标示或包装袋上的标示喷码已模糊,无法辨别。
经查实,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米酒”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使用了来源不明且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大米作为食品原料,属于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活动未遵守食品原料来源明确且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的行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2022年5月5日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处以警告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甜蜜素是一种常用甜味剂,属于国家限制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摄入过量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酿制白酒不被允许添加甜蜜素。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的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和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全力营造让群众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04 融安县敏敏食品批零部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食品案
基本案情:
融安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时,发现融安县敏敏食品批零部售卖“渣渣贴-跳跳糖”、“暴富计划”、“记事瓶(珍珠糖)”、“花言巧语(星星糖)”、“大力猴王丹”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食品。
经查实,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上述涉案商品,罚没款共计3102.1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一些商家唯利是图,不惜采取违背公序良俗、触碰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方式来博取关注、获得利润。这些无底线低俗食品,其包装或标识具有色情、暴力、不良诱导等形式或内容,且大部分是三无产品,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05 三江侗族自治县童乐牛奶配送中心违法经营食品案
基本案情:
三江县市场监管局对校园周边开展隐患排查时发现,三江县童乐牛奶配送中心在其经营场所内售卖“二货救心丸”、“贱男消失片”等5种低俗食品,以及网红麻将、抖音盲盒、网红激光灯等16种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的产品。
经查实,当事人将上述商品主要销售给学生,属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外包装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2022年4月22日市场监管局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以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经营者向未成人销售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不得危害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查处违法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外包装无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日期:2022-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