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3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发布消息,更新进口供人类食用的大蒜的相关要求。要求大蒜类货物的原产地证和进口许可证与植物检疫证书或再出口植物检疫证书(如适用)有充分的联系。即植物检疫证书上的原产地必须与进口许可证上列出的国家一致。该要求自7月13日起开始实施。
海关提醒
出口大蒜产品至澳大利亚的企业需关注相关证书的最新要求。之前,根据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的相关要求,大蒜类产品出口至澳大利亚需要办理澳大利亚的进口许可证,此次新规进一步提出在将货物出口到澳大利亚之前,需要植物检疫证书上的原产地与进口许可证上列出的国家保持一致。向澳大利亚出口大蒜类产品的企业需及时更新原产地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的相关内容。
原文网址
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网址: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1831908
供稿单位:江阴海关
日期:202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