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近期开展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2大类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豆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饮料、乳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糖果制品、蜂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蛋制品、水产制品,共抽检236批次,其中合格234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率为0.85%。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主要活性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的化学物质,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的洗洁精的主要成分。如果餐饮具清洗消毒流程控制不当,冲洗不足,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残留,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不良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14934-2016)中规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毫克/100平方厘米)在消毒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二、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超标提示被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可能引起消费者肠胃不适,伴有腹痛恶心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 17399-2016)中规定,糖果中一个样品的5次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CFU/g。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附件下载
食品抽检结果合格和不合格产品信息表(2022年第4期).xls
日期:2022-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