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咸宁市辖区的食用农产品、糕点等40批次样品进行监督抽检。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此次抽检食用农产品10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3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批次(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湖北麦盟商贸有限公司潜山店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2/5/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检测值为0.026mg/kg,标准规定为≤0.015mg/kg;
2.高新温泉名人生活超市潜山店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2/5/5),噻虫胺检测值为1.86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
附件1.检验项目.docx
附件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205.xls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205.xls
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30日
日期: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