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1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7大类食品1017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用农产品。合格1003批次,不合格14批次。
一、饼干不合格1批次
标称湖南全都旺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4月8日生产的含钙苏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润瑞商业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2批次
(一)三明市梅列区四道菜快餐厅的碗(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11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武夷山市阿信土菜馆的消毒餐具(消毒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龙海市恒源食品厂2022年1月10日生产的美国青豆原味,酸价(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建瓯市万家乐贸易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山东醉美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1月15日生产的速溶火龙果坚果藕粉羹,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美一食品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酒类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福建省闽泽酒业有限公司2022年3月1日生产的尤溪老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尤溪县沈福门土特产商行,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二)标称尤溪县沈菊酒业有限公司2022年1月10日生产的福建黄酒,酒精度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省福万佳超市有限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六、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
(一)泰宁县镇东置业华兴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边贸华兴超市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4月20日),噻虫胺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厦门夏商民兴超市有限公司紫金家园店销售的020a青尖椒(购进日期为2022年4月23日),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三)莆田市利得隆福得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9日),噻虫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延平区永盛超市销售的长豆(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倍硫磷不合格、甲基异柳磷不合格、三唑磷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五)厦门市湖里区林靖玥水产摊销售的牛蛙(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2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绿色武夷(南平)农产品供销有限公司西芹分公司销售的泥鳅(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3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厦门市湖里区友腾鲜食品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2年5月16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
1、第18期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2、第18期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3、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doc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日期:2022-07-08